安全用電通知
admin 2018-10-27 05:33:13 372次
集團各中心、各部門:
為了加強集團的防火,防盜安全工作,創造一個安全,穩定,有序的工作環境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》等有關消防法規的規定,結合集團的實際,集團決定要加強對各部門安全用電及防火防盜安全管理,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強化安全意識
加強對集團員工以“四防”(防火、防盜、防毒、防破壞)為主要內容的宣傳教育,做到人人有責,處處注意,防患于未然,確保安全。
二、用電規定
1、各中心要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用電及防火防盜的安全教育,加強監督檢查,確保各工作場所節能安全用電與做好防火防盜工作.
2、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,各中心要立即開展一次用電安全檢查,對自己工作場所的用電器械、電源線路、開關、照明燈等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,發現有控制失靈、電線裸露、接觸松動、漏電等問題和隱患,要詳細記錄部位,集中反應給后勤服務中心(電話:85690073),在各中心自查的基礎上,集團也將組織相關職能部門不定期的進行檢查.
3、對于檢查出的問題和隱患,各中心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時整改,避免因整改不到位發生事故.
4、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亂接臨時電源線路,因工作需要增加電源線路時,須報告后勤服務中心批準,派專業電工規范接線,對已亂拉亂接的臨時線路必須盡快拆除.
5、嚴禁在辦公室、會議室等工作場所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雜物,嚴禁使用電爐子、微波爐、熱的快等器具進行取暖、熱飯、燒熱水等,嚴禁使用養魚缸,一經發現除沒收用電器具外,將按相關規定進行重罰.
6、要嚴格遵守財務管理有關規定,過夜現金不得超過規定限額(過夜現金不能留放收銀臺及顯眼處), 每天下班后財務中心要安全自查,對門,窗,警報器的情況進行檢查. 以免被盜造成集團財產損失.
7、各中心要不定期的進行檢查,要勤檢查,及時處理發生的各類問題.
8、凡因防范不力、管理薄弱而引發事故發生的各中心各部門,集團將從嚴追究負責人及當事人的責任.
三、處罰措施
1、因員工本人工作失職,給集團造成被毀、被盜事件的,物品價值在千元以下(不含一千元)的,責任人承擔全部賠償被毀、被盜物品的原價經濟損失;被毀、被盜物品價值超千元以上的,責任人賠償被毀、被盜物品原價的30%以下經濟損失。造成嚴重后果的,按照集團規定處理。
2、禁止私自改變用電線路和接線,不準自行增加較大功率的電器。違者一次罰款50元;
3、禁止私自使用電爐、微波爐、熱的快,違者罰款100元;
4、室內照明燈等的電器使用,做到人走隨手關閉,不開夜明燈等;
5、禁止任何人在任何地方用明火,違者一次罰款200元。
四、組織保證
安全保衛領導小組由集團領導、部門負責人及專職安全員組成,負責檢查、監督工作。
 
 
 
鼎冠建設集團有限公司
2018年10月2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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